关于征集湖南农业大学第七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团:

    我校第七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六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于5月中旬召开。根据教代会工作职责要求,为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广泛了解教职工对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向我校教代会代表征集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的生命线,向各位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是体现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具体方式,请各代表团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的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撰写高层次、高质量的提案。现将征集第七届六次教代会提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 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 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 有关本校教学、科研、服务、生产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 涉及本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反映较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3. 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人力、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 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 内容涉及国家重要机密的;

    2. 属于学术研讨的;

    3. 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4. 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的(此类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

    5. 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四)凡不属于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 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2. 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二、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提案人需填写提案类别,也可提出承办单位的意向。

    (二)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或按规定的电子文本下载的提案表上书写,允许另附页。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 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的题目。

    2. 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 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四)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提案表填写一式二份,每个提案人(包括附议人)都必须在书面的提案表上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五)为保证提案质量,字迹必须工整,符合规范,每个提案须同时递交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空白的提案电子表格请从工会网站上下载。

三、提交要求

    本次教代会提案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提案由各代表团集中后送交到校工会办公室。电子文本发至邮箱(173760373@qq.com),邮件标题和文件名请用“××××(单位)—×××(提案人)”的方式来注明。联系人:梁洁,联系电话:84618015。

四、提案评奖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所收到的提案及办理情况进行评奖,评选出提案 “优秀组织奖” “优秀提案奖”和“优秀承办单位奖”并给予奖励。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第七届六次教代会提案表.doc
第七届六次教代会提案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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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5-07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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