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各学员: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4〕9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起调整湖南省内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具体为:
文科类 2100元/年,
理科类 2200元/年,
艺术类 3800元/年,
专科、专升本按2.5年收取学费,高升本按5年收取学费。注:此标准从2015年参考录取即2016年春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老生执行原有标准不变。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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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04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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