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函授站、2008级新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成人教育2008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招生行为监督,保障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建立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信息档案库,对学生入学注册、学籍信息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进行统筹管理。
三、2008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范围:
参加2007年全国成人高考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并办理入学手续的2008级成人教育新生,非我校录取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新生一律由录取院校负责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凡由外校录取而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必须由录取院校注册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主要信息:
(1)考生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2)专业名称、层次(专科或专升本)、学习形式(函授、脱产或业余);
(3)所属学院、函授站名称。
新生注册原则上按录取信息进行注册,如确实需要更改信息的,须提交相关材料。其中: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的必须有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更换学习专业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原则上只允许在同层次同类别中进行调整;层次、学习形式和学制一律不能更改。
五、要求各学院、函授站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重点审查专升本新生的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考生在成人高考报名时均已签订专科学历资格审查承诺书,为更好地维护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切实保障学校和考生利益,要求专升本考生在新生注册时必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专升本新生因伪造学历事实而取得学籍,在毕业时由于专科学历资格问题未通过教育部审核,造成专升本学历证书不能上网的,其后果由新生本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六、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格式统一上报所属函授站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于2008年4月30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成人教育处成招科,逾期不再办理。因漏报、错报、迟报新生注册信息而影响新生注册工作的,责任由相关学院和函授站承担,成人教育处概不负责。
七、由于新生电子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有关学院、函授站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通知认真执行,确保2008级新生电子注册工作圆满顺利地完成。
八、2008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联系人及方式:
刘强生:4618097(办);68348(集团号)
石 勇:4673771(办);66738(集团号)
宋江南:4618097(办);68452(集团号)
湖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处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