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8年教育考试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部门良好的协调互动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教育考试环境,根据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总体部署、教育部教学〔2008〕3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构建和谐湖南,坚持以考生为本,着力保障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竞争权,广泛、深入、有序地开展招生考试宣传,切实增强招考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满意度;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行、有利于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利于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宣部、教育部不炒作国家招生考试的一贯精神,做到适时、适度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今年全省教育招生考试稳步顺利实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积极宣传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演进及经验与启示,着力宣传我省教育考试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各地各校的经验做法、教育考试战线的先进典型,正确引导社会各界对招生考试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
(二)配合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深入实施,大力宣传今年国家和我省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及规定,特别是省招委会出台的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新政策与办法、省自考委出台的有关促进和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宣传各高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招生章程,加大招生公开、公示力度,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继续抓好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的宣传,加大对端正考风考纪、招生考试法规纪律和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好考生诚信档案制度,宣传好国家防范和打击考试违纪作弊、违规招生和涉嫌招生考试的非法中介及诈骗等行为的决心和政策措施,帮助考生和群众辨别是非,谨防上当受骗。
(三)进一步总结推广我省高考平行志愿、国考统筹等改革经验,适度宣传高考自主命题、网上阅卷等创新举措。深入总结我省近几年来服务考生、服务社会形成的一系列人性化改革举措和统筹发展各类教育试的做法和经验,提升我省招考工作的形象和在全国的影响力。把握好新课程改革背景下高考自主命题、网上阅卷的宣传分寸,既要充分宣传相关改革的有利方面及要求,又要防止对考生心理造成压力,引导考生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各项改革。
(四)面向考生,全程提供优质服务。宣传好各类教育考试特别是自考、成考、研考及非学历教育考试的特点、功能和优势,引导考生多元化选择高等教育,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在全方位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重点帮助考生调整心态、指导考生选择学校及专业、为考生及家长释疑解惑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种招生考试服务。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宣传
1、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及办法的宣传
(1)召开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次新闻通气会(4月)。集中发布教育部关于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及办法的新变化,公布我省招生政策及办法调整情况和有关规定。
(2)开展“政策巡讲三湘行”活动(4月中旬-5月底)。以市、县为单位举办高校志愿填报指导班主任培训班,省里向各市州分别派专人进行政策巡回宣讲和志愿填报指导。
(3)在有关媒体播放(刊载)“招生考试全解读”专题访谈节目,发放光碟(5月下旬至6月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有关处室及高校招办负责人就招生考试有关方面的问题解答观众(读者)提问。
(4)开展诚信考试专题教育活动(5月底-6月初)。以各种形式向考生宣传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法规纪律和诚信档案制度,组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及各种宣誓活动;向媒体发送有关诚信考试的新闻通稿,提醒考生“自觉守纪,诚信考试”。
2、高考网上阅卷的宣传(5月)。向社会宣传网上阅卷的意义及作用;配合全省高考网上阅卷模拟演练,对考生有关注意事项编发新闻通稿,向考生进行专题宣传。
3、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指导的宣传(6月-8月中旬)
(1)组织高校招生网上咨询活动(6月9日至8月中旬)。组织在湘高校参加教育部“网上咨询周”活动,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举办“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会”,开展高校招生政策咨询、志愿指导。
(2)印发《招生与考试》招生计划、志愿指导专辑和《院校风采》(6月上旬)。公布在湘招生高校招生计划及专业,让考生了解高校办学情况及近几年全省招生录取有关信息,增强考生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3)开展“志愿填报指导进课堂”活动(6月)。高考结束后,由各中学组织考生以班级为单位继续上课,专门进行志愿填报强化培训,指导学生正确填报志愿。
4、录取阶段的宣传(6月下旬-9月)
(1)召开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次新闻通气会(6月28号左右)。发布高校招生录取划线信息,通报今年全省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分布和各批次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公布今年的招生分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2)组织媒体对录取各阶段进行宣传报道(6月下旬-8月中旬)。对各个阶段招生录取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既服务考生和群众,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召开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次新闻通气会(9月20日左右)。通报今年高校招生录取的总体情况。
(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宣传
1、报名阶段宣传(8月-9月)
(1)印发《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法》和《湖南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在本省媒体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刊播。
(2)通报2008年成招政策和办法,着重宣传新调整的政策和办法。
(3)开办成招专题电视访谈节目,解答考生的关注的问题。
2、考试期间宣传(10月)。开展诚信考试专题教育,以各种形式向考生宣传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法规和诚信档案制度,教育考生诚信参考。
3、录取期间宣传(11月)
(1)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和声讯电话等形式,按时向考生公布各科考试成绩。
(2)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