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处
湘农大成字[2010]第4号
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了认真做好2010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湘农大[2009]33号)和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授予条件把关
1、为了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新老文件的平稳过渡,于2008年6月至2009年1月期间本科毕业,且在2009年上半年通过了学位外语考试者,申请学位仍按原规定授予条件执行。
2、2009年6月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既可按新规定执行,也可按原规定授予条件执行。
3、2009年12月以后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必须按新规定授予条件执行。即: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
②获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③在籍学习、考试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没有考试舞弊行为;
④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
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湖南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二、授予程序及要求
1、本人申请。
①本人必须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并在申请栏中亲笔签名(不得打印),申请人对其所填各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学院、函授站、助学点不得代为填写。
②申请表上必须粘贴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彩照一张。
③另交同底片电子和纸质照片各一张及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学院审核。要求各学院及所属函授站、助学点指定专人对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必须尽快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真实、无误;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申请和上报。
申请表上学院初审意见栏要求审核人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审核完后,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将本院初审通过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分自考和成考进行汇总;汇总表要求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完全一致,纸质汇总表要求填报人、审核人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错报、漏报、迟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的,各相关学院承担相应责任。
3、继续教育处复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由继续教育处成人招生与学籍管理科具体承办。各有关学院将审核材料分自考和成考汇总后提交继续教育处成人招生与学籍管理科签收。
①自考办负责审核自考毕业生学位授予所需的各项毕业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毕业证书和按原规定授予条件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的课程平均成绩;
②教学管理科负责审核论文成绩及按原规定授予条件申请学位的成考本科毕业生的课程平均成绩;
③成人招生与学籍管理科负责审核成考毕业生学位授予所需的各项毕业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毕业证书、毕业生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有考试舞弊行为,准备学位评定材料,办证,颁证、上报数据等工作。
要求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学位复审工作不出差错。
4、校学位委员会评定。继续教育处将全部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和材料提交校学位办和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5、办证、发证。继续教育处成人招生与学籍管理科负责按程序、按规定办证、发证。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放到人。
三、申请及授予时间
1、申请时间:4月10日至4月30日。
2、学院审核工作须于5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3、授予时间:6月下旬。
四、其他规定
1、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不得申请授予成人本科学士学位。
2、我校全日制本科没有开设的专业的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能申请授予成人本科学士学位。
3、与全日制本科专业相近或相似的专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要求各有关学院、函授站、自考助学点充分认识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成立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领导小组,克服困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此项工作,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质量。
附件: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处
2010年4月15日
主题词: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 授予
主 送:方逵副校长
抄 送:各学院成教办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处 2010年4月15日 印发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