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6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办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12]41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2年6月自考毕业办证工作,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集中审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湖南农业大学2012年6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 逵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定渭、尹跃妮、方逵、石勇、刘明良、刘新春、李四元、李有志、李苏英、李觅路、李晗飞、李辉勇、何湘蓉、辛继红、张玉上、陈有春、金可元、胡茂丰、姚文昌、徐合奎、盛智颖、温圣贤、彭雪明、戴湘波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组织与管理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
二、高度重视毕业办证工作。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范管理的统一要求,规范毕业办证程序,确保毕业办证工作质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毕业办证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和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继教办精心组织本院毕业办证工作,确保本次办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毕业网上申报信息管理。①要求考生本人持身份证进行毕业申请,现场核对其基本信息并在回执单上签名确认;②在籍期间出现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必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③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不得申请变更姓名;④已获毕业证书者,不允许再变更其身份证或姓名信息;⑤网上图像信息必须与毕业生登记表上粘贴的照片一致,缺少电子图像的考生不得申报毕业。
四、专科毕业证原件审核。专科毕业证书是专升本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自考办统一对申报毕业的专升本考生进行专科毕业证原件初审,各学院继续教育办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专科毕业证原件和送审名册一并送交自考办进行审核。专本同办考生同时上报专本同办考生名册。
五、加强实践课和毕业论文成绩管理。实践课和毕业论文是自学考试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必须按照考核要求规范实践课和毕业论文管理,如实记载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将实践课和毕业论文成绩汇总,经任课教师签字加盖自考办成绩合格章,统一报送教学管理科审核存档,经审核后由教学管理科负责网上成绩录入。实践课和毕业论文成绩未在系统进行登分的不得毕业申报。
六、网上毕业申请和档案整理。符合毕业条件档案材料齐全的考生由各学院统一进行申报。①对于外省转籍考生(因户口迁移、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籍手续,且考生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含5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本科不少于4门(含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②转籍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省相同专业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③毕业生档案材料(含毕业生登记表、专科原件、免考课程申请表、本科直报表、多考籍号合并申请单、合格成绩单、合格试卷单等),按专业、考籍号顺序统一清理,不漏报、错报毕业生;④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参加下一批次毕业申报,当次不再补办。
七、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资格审核条件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及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课程免考、本科直报必须提供完整的审核表格及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送自考办审核盖章。
八、毕业证书内容修改。考生领回毕业证需认真核实证书上的各项内容,如发现照片、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非本人原因造成而要求更正的,在2012年9月1日之前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考籍证等,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自考办同意报省自考办审批后统一进行修改,逾期不予办理。
九、工作安排
1、5月25日-6月3日办理课程免考、本科直报表、专科原件审核签字盖章等有关手续,学院、助学点清理毕业考生档案材料
2、6月4日-18日各学院进行毕业网上申报、毕业资格审核、办理有关手续、清理档案材料
3、6月18日(下午17:30前)各学院移交档案材料至自考办
4、6月19日-23日自考办统一组织审核自考毕业生资格与档案材料
5、6月24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6、6月25日-7月19日省考试院组织审档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证芯
本次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人数多、任务重,时间紧,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照通知精神在规定时间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毕业办证 工作 通知
主 送:方逵副校长
抄 送:各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处 2012年5月31日 印发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