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注册工作通知

湘农大继字[2014]10

 

关于认真做好20154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

考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助学合作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4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考自字[2014]16号)文件要求和我校继续教育体制改革有关会议纪要精神,现将20154月考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定于20141028日—2015115日办理20154月考期助学班新、老考生注册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028日—1230日,录入新生信息。

2201511日—8日,主考院校分专业、分助学点机构和办学形式上报注册材料。

3201519日—15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新生注册审批手续。

 

二、注册对象

1.拟参加2015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但尚未入籍的各类助学班的新考生;

220144月考期已经注册的在籍考生,以及20144月考期前历次新考生注册后,未进行第二次注册的在籍考生。

三、注册要求

1.依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的要求,本次新考生的注册专业严格按调整后开考专业进行注册;在籍老考生第二次注册仍按原专业名称注册;保险(专科)42个停考专业不再接收新考生注册。学校组织开办的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助学班,需按考籍管理有关规定为考生办理注册手续。学校新增的助学机构需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开办申报表》(见附件),报经省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能注册。

2.助学机构开办的各类助学班,每个专业的生源一般不得少于50人(特殊专业经审核同意不得少于30人)。达不到规定人数的专业,不能开办助学班,考生不予注册。

3.凡申请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依据。

4.助学机构组织的助学班新考生,必须在生源工作、学习或生活常住地注册,严禁异地注册。此前已在异地注册的,本次须迁回生源所在地注册。

5.各助学机构要认真做好生源组织工作,注册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注册和注册信息修改。

6各学院和助学机构要加强自考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实行负责制,学院对所属助学点管理用户的登录操作行为全权负责,系统服务器将记载用户的各项操作日志。要加强身份证阅读器配置管理,符合条件的校外助学点可以按需配置,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四、考生信息采集

1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的通知》(湘教考通[2012]88号)文件要求,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和新生注册时,统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简称身份证阅读器)全面采集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联系地址等信息,并请考生本人准确核对基本信息后由考生签名确认。经签字确认后的基本信息除有户籍部门的变更证明外一律不再修改基本信息。

2、图像信息采集。考生照片、身份证信息统一以助学点、分专业填报《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注册信息卡》,照片按规定标准和要求处理后统一上传至自考管理信息系统。

3、各助学机构完成网上注册信息录入工作后,必须组织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安排专人负责录入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注册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五、老生注册要求

1、因故退学或退籍而不需注册的老生,各学院和助学机构要认真清理,学院统一填报《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消注册汇总表》,由自考办统一在系统中取消注册。

2、往年只注册一次中途退学需继续参加考试的,需进行第二次注册方可报考。

六、上报注册材料及要求

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开办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表1)。签订办学协议的新增助学点按要求填报。

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新生注册表》(见附表2)。

3、《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注册信息卡》(见附表3)。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粘贴纸质照片。

4、《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消注册汇总表》(见附表4)。

上述材料请各单位于1230日前交自考办。

请各学院、助学点高度重视,认清注册和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合理安排,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自学考试考生注册工作。

 

附表:

  • 【作者】
  • 【时间】2014-11-18 10: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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