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暂行办法
湘自考委办〔2014〕3号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2010年,我省依托“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进行了课程过程性评价考核试点,为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积累了经验,但由于网络学习资源建设滞后、费用较高等原因,参与试点的考生规模逐年下降。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拟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方案》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推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的若干意见》(湘自考委发[2013]4号)精神,突出主考学校在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扩大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的适用范围,促进我省自学考试稳步健康发展,我办制定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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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21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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