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消防工作领导机构

继续教育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胡茂丰、李家福

副组长:盛智颖、罗  玺、熊格生、刘碧琼、谭晓东

 员:裴昌胜、刘 琳、陈有春、欧中斌、刘 志、

夏艳珺、王  丹、李文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裴昌胜、李文哲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院安全符合规定,

掌握消防安全情况。(2)为学院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学院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学院和各处室、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4)组织消防检查,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针对学院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要求的设施和标识。(7)学院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兼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院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 【作者】
  • 【时间】2018-06-01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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