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1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为了做好新学期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教学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运行安排

1.  本学期2019级、2020级学生315日开始上课,2018级学生322日开始上课。

2.  教师按课表授课。请任课教师核对本人课表,如有错误请与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教务办联系调整。部分课程需要提前线上开课或实行混合式教学的,需由任课教师提交混合式教学申请,经学院备案后实行。大三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按照原《实习实训安排表》实行,部分专业暂未启动的将另行通知。

3.  2020年秋季学期理论课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暂定于2021年3月底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可在全日制自考教学管理平台中查询,并可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成绩更正。①学生对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如有异议,可于2021年3月19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办申请查卷查分。②为确保成绩的严肃性,教师提交成绩后不得随意更改成绩。确系教师评阅、核分或录入有误需要更正成绩的,由任课教师与教务办联系办理成绩更正(办理时间:2021年3月19日之前)。③成绩更正范围为2020年秋季学期正常考试成绩。④教务办不受理学生个人报送的成绩更正材料。为确保学生成绩的严肃性、公正性,不影响后续补考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班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更正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成绩更正申请。

二、开学准备工作

1. 发放课表。请教务办于310日前将课表(教师课表、学生班级课表)分发给教师、学生班。如遇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期授课,应严格按照调、停课操作流程提前到教务办办理授课调整手续。

2. 填写教学周历。请各任课教师填写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学周历,交学院教务办备查,学院将以此作为教师授课课堂抽查依据。

3. 请任课教师配合学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任课教师课前开展防控意识教育,加强课堂考勤,严格课堂纪律。

三、教学保障工作

1. 请教务办开课前做好教室及机房的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教室用品(如粉笔、黑板刷)供应工作、教室开关门工作,做好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的设备调试工作和实习、实训场地(场所)与衔接工作。

2. 现行作息时间与学校同步,安排如下:

上午:第一大节:08:00—08:45, 08:55—09:40

第二大节:10:05—10:50, 11:00—11:45

下午:第三大节:14:30—15:15, 15:25—16:10

第四大节:16:35—17:20, 17:30—18:15

晚上:第五大节:19:30—20:15, 20:25—21:10

四、开学听课查课工作

1. 学院将于315日组织相关领导、老师对新学期第一天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随堂听课。检查内容包括:师生到课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学生课堂纪律等。

2. 请相关查课人员于315日上午7:40直接到相应地点进行检查。具体安排于312日下午3点之前发至各位听课老师。

3. 请相关查课人员听课时请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听课评价表,评价完成后于316日前交教务办(五教204)。

五、教材发放工作

1. 学生春季教材于313日至14日两天领取。请学生以班为单位,凭班级花名册和所发的教材领取通知单,到第七教学楼南边底楼(001-004)领取教材。

2. 32日开始,教师凭课表到五教204办公室领取教材。

3. 教材出库时,请相关学生和教师清点好所领教材品种与数量,以防少领错领。一般情况下不退书,确属领书有误并在教材未受污损、未写姓名的情况下,可以退换;缺页、错装和有严重缺陷的书一律退换。

4. 教材领取具体安排

领取教材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800

313日上午:20级会计、20级工商、20级工造、20级电商;

313日下午:20级农学、20级动医、20级教育、20级园林;

314日上午:19级会计、19级工商、19级工造、19级电商;

314日下午:19级农学、19级动医、19级教育、19级园林;


联系电话:84618634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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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3-12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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