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各合作办学单位,各班班主任:
2017年秋季学期全日制自考学生补考定于2017年9月25-28日晚上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核未及格的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
二、补考方式
1.考试课程。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核形式为考试的课程,由学院统一组织补考。
2.考查课程。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核形式为考查的课程,补考采用提交课程论文形式进行(体育课除外),补考学生名单、科目等信息下发各班班主任,补考实施由班主任组织。具体要求为:
(1)课程论文内容要求。内容应针对该门课程的核心内容或某一问题谈自己的看法与见解;也可分析自己该门课程学习困难的原因及今后学习该课程的计划与打算。
(2)课程论文字数、格式要求。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3)论文提交时间。各补考学生将课程论文于10月12日前交各班主任处,班主任于10月13日前将批阅好的课程论文以班级为单位交教务部存档。
三、学生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湖南农业大学考场规则》。
2.考生不得携带书包以及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入考场后要服从监考教师调配,按照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应考。
4. 对于未参加本次补考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另行组织,届时最终成绩将作为专科课程和本科课程过程性管理成绩的唯一依据。
四、教师监考注意事项
1.每个考场安排2人监考,监考教师由班主任、合作办学单位老师、学院在籍在职的教师和管理干部担任。
2.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湖南农业大学监考守则》,监考老师于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试办公室领取试卷,组织考生入场就座、查验学生证件、考前5分钟宣讲《考场规则》。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公正、公平。
3.监考教师应集中精力监考,严禁擅离职守和串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接听手机、阅读书报、试卷、答卷和谈笑,也不得饮酒后进入考场。
五、巡视人员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请各学院领导、学工组和教务部老师到场巡视。
2.巡视人员要配证巡视,认真履行巡视职责。
六、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以附表形式随本通知发至相关学生班。如有考试课程遗漏或者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安排的,请班主任以书面形式于9月21日前到教务部协商调整。
考务工作会议时间:9月22日下午16:00
地点:学院205会议室
考试时间:9月25-28日晚上19:00-21:00
七、成绩登录
10月20日前由教务部组织完成阅卷评分、成绩登录工作。
八、考试办公室
届时考试办公室设在7教北101。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