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函授站、教学点: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适应新时代成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终身学习社会建设,保障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协调、有序发展,学校拟在2010年制订的成人高等教育培养方案基础上,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情况,决定启动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邹冬生
副组长:胡茂丰 金可元
成 员:(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王 健 王 辉 方 俊 田建湘 朱幸辉 刘 辉
孙志良 李 毅 李方一 李有志 李燕凌 杨亦民
杨国顺 吴卫国 吴明亮 何长征 罗 玺 罗 琳
周文新 郑晓峰 胡东平 贺 喜 郭丽君 唐文帮
曹庆荣 盛智颖 熊格生
职 责:负责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的统筹规划,专业设置建议与评议,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的协调指导等。
二、成立工作小组
组 长:李 毅
副组长:陈有春 曾龙辉
成 员: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全体成员、各承办单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成员
职 责: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制订、组织评审、编辑整理、检查审核、上报和发布等。
三、任务划分原则
本科专业按照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的学院归属原则划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任务;专科专业按照就近本科专业并尊重历史的原则划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任务,任务划分表详见附件1。
四、工作推进时间
1. 2020年11月17日前,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函授站点、成人学习者征求《关于制订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的指导意见》(附件2)意见,并组织相关专家论证评审。
2. 2020年11月27日前,继续教育学院下发制订通知、制订指导意见、相关模板表格,并召开工作协调会和工作部署会议等。
3. 2020年12月25日前,各承办单位成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开展专业人才需求调研,组织专业发展研讨,撰写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邀请专家论证评审(要求至少要有1名熟悉成人高等教育的专家),填写附件3、4。评审修改后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命名为:××××专业(××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学院论证稿)发至邮箱466536171@qq.com,附件3、4纸质稿送交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
4. 2021年1月8日前,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学院论证稿)后向各函授站点、成人学习者征求意见,并组织校级专家就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学分、考核、毕业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论证评审,并将意见返回承办单位修改。
5. 2021年1月15日前,各承办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拟定稿,命名为:××××专业(××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学院拟定稿)发至邮箱466536171@qq.com。
6. 2021年1月15日后,面向全校遴选、确定各专业学位课负责人和课程团队,开展学位课大纲、课程资源、试题库等方面建设。
7. 2021年3月15日前,各承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进一步组织编辑、校验、审定、定稿,完成印制。
8. 2021年4月15日前,继续教育学院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并面向社会发布。
五、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遴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并熟悉成人高等教育的专家成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协同做好专业培养方案拟定,保证制订工作有序开展。
2. 各专业责任人要认真负责,按照制订指导意见要求,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人,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制订工作。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草案)将由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发送到相关负责人。
3. 本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多个学院,在修订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确保按进度完成修订工作。
六、其他
1. 继续教育学院将按照每个专业5000元的标准拨付(含专家论证费),分配方案由各学院和专业制订工作小组提出。
2. 联系人:曾龙辉,联系电话:13786188826(68826)。
附件:
1. 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制订任务分配表
2. 关于制订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的指导意见
3. 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专家评审意见表
4. 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制订与审核流程表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