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年暑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暑假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 2021年学院暑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学校定于2021年7月19日至 9月12日放暑假。我院2021 级新生8月28日~29日报到;其他年级学生9月22日报到注册,9月23日正式上课。学院班子成员须于9月5日到组织部报到,9月6日~10日参加学校集中学习研讨。
二、 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安排
(一)期末工作
1.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在放假前对部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研究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切实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生在校情况反馈工作。学院学工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在校表现情况,特别是与学习困难学生的家长联系,反馈课程考试情况。
3.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每位党员上交一份心得体会,做好上级安排的有关工作。
4.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部署假期工作和相关纪律要求。
(二)暑假工作
1.暑假值班工作。学院执行班子领导与综合办成员集中安排值班。值班期间,各综合办值班人员须在办公室值班,值班院领导须在校园内,且保持通讯畅通。
暑假值班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3:00~5:30。
2.日常工作。各部门休假不停业,各分管院领导根据部门实际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疫情防控工作。假期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我院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放假期间,建议师生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4.毕业生办证与学费收缴工作。成人教育部和自考部务必在7月底办完2021届上半年毕业生毕业证办证和发放工作,并按合同条款及时收缴学费。
5.学生报考指导督查工作。学院学工办、教务办、自考部分别做好各部门相关工作,确保学生应报考试课目顺利、如期报好。
6.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要求,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成教部、自考招生办做好成教和自考招生工作,顺利完成预期目标。
7.新生开学准备工作。学工办根据2021年招生规模组织好住宿房源,按防疫要求制订好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活动方案,并落实好相关准备工作。教务办要提前做好教材的采购和发放准备工作,并将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到位。
8.社会服务工作。教育培训中心精心组织做好各类培训班承训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学院开展项目拓展和对接工作,完善好合作机制和师资库建设,落实好基地建设和队伍效能建设等。
9.校友走访工作。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办遴选走访对象、做好班子分工安排。
10.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各个党支部要坚持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融入日常业务拓展和管理服务工作之中。
三、有关纪律要求
1.学院师生严格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不得参与邪教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及其违法乱纪活动,不得乘坐拼装、报废、农用、货运等非法营运车辆和严重超载的车辆、船舶,不得下河、下塘游泳,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2.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清廉度假,廉洁生活。要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外出参加学习考察、培训和研讨会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大通〔2013〕52 号)和《湖南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农大〔2019〕7 号)的规定,一律不得用公款组织本部门职工外出旅游。不得以学习考察、培训、研讨会等名义,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出国(境)。经批准外出参加研讨会议、培训和学习考察等活动,费用应从严控制,费用报销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湘农大〔2017〕24 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报销旅游考察费。未经审批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和学习考察等活动,所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