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大继字[2013]第7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10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
考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考自字[20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年10月考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定于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2、
3、
二、注册对象
1、新生:符合我校自学考试报考条件,拟参加2013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尚未取得考籍的考生。
2、老生:①2012年5月—2012年9月已参加第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②历次注册尚未进行第二次注册的在籍考生。
三、加强助学机构管理,严格审查助学机构助学资格
1、助学机构必须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登记取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证》,并在各地市州自学考试机构年度检查中评估合格。
2、助学机构必须与我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合同),按照合同确定的办学专业进行注册。凡合同中未注明的办学专业或协议已到期尚未续签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3、各学院要加强对本院自考助学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办学行为;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属地注册,严禁异地注册;对不具备助学资质的机构和个人不得挂靠注册。
4、学院注册在校本部助学点(含校本部业余一、二等)的考生,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s考生信息采集
1、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的通知》(湘教考通[2012]88号)文件要求,从2013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和新生注册时,统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简称身份证阅读器)全面采集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联系地址等信息,并请考生本人准确核对基本信息后由考生签名确认。经签字确认后的基本信息除有户籍部门的变更证明外一律不再修改基本信息。
2、图像信息采集。考生照片、身份证信息统一以助学点、分专业填报《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注册信息卡》,照片按规定标准和要求处理后统一上传至自考管理信息系统。
3、各学院完成网上注册信息录入工作后,必须组织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安排专人负责录入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注册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五、老生注册要求
1、因故退学或退籍而不需注册的老生,各助学点认真清理,学院统一填报《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消注册汇总表》,由自考办统一在系统中取消注册。
2、往年只注册一次中途退学需继续参加考试的,需进行第二次注册方可报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凡举办自考助学班的助学点,每个专业的助学生源一般不得少于50人(经审核同意的特殊专业不少于30人)。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助学点(站),不予注册,不能开办助学班。
2.凡申请报考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依据,否则,不得申办本科。
3、各学院加强自考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实行负责制,学院对所属助学点管理用户的登录操作行为全权负责,系统服务器将记载用户的各项操作日志。各学院要加强身份证阅读器配置管理,符合条件的校外助学点可以按需配置,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七、上报注册材料及要求
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开办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表1)。签订办学协议的新增助学点按要求填报。
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新生注册表》(见附表2)。注册表要求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注册信息卡》(见附表3)。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粘贴纸质照片。
4、《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消注册汇总表》(见附表4)。
上述材料要求必须于
要求各学院、助学点要高度重视,认清注册和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合理安排,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自学考试考生注册工作。
附表:
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开办申报表
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新生注册表
3、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注册信息卡
4、湖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消注册学生名册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