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函授站(点):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持续有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上学期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湘农大继字〔2021〕5号)、《关于做好2021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农大继字〔2021〕10号)和《关于做好2021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湘农大继字〔2021〕7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和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21级新生开学工作、《入学教育与学习指导》课程执行情况;
(二)各年级立德树人和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任课教师配备,教材选用,课表,面授(含网络直播课)安排以及学生到课与考勤,学生网络平台课程学习情况,辅导、答疑、作业情况,实验实践实习安排,课程考核、考试试卷归档及成绩管理等;
(三)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术规范、学术道德以及毕业论文答辩过程规范等;
二、检查方式
采取全面普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专家组采取现场检查、远程视频、听取函授站(点)汇报、查阅有关教学资料和档案,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2021年5月-9月。
四、检查组织
(一)成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胡茂丰 金可元
副组长:李 毅
成 员:罗 玺 熊格生 田建湘 李方一 盛智颖
办公室设在学院成教部,办公室主任为陈有春。
(二)成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检查小组,每小组联络员负责站点联系。
1.第一小组
组 长:胡茂丰
成 员:夏艳珺 盛智颖 曾龙辉(兼联络员)
2.第二小组
组 长:金可元
成 员:龚小娟 陈有春(兼联络员)
3.第三小组
组 长:罗 玺
成 员:谷祥云 徐 忠(兼联络员)
4.第四小组
组 长:熊格生
成 员:邹家兴 戴 金(兼联络员)
5.第五小组
组 长:田建湘
成 员:曾龙辉 邹家兴(兼联络员)
6.第六小组
组 长:李 毅
成 员:陈有春 王齐忠(兼联络员)
7.第七小组
组 长:李方一
成 员:邹家兴 王 玲(兼联络员)
五、检查结果与结果应用
(一)检查结果分类。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予以关注”和“不合格”三类。
(二)结果定为“不合格”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检查结果定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湖南省函授教学管理规定、招生政策,采取虚假承诺、违规招生,擅自设置点外点等行为;
2.考试组织缺失或混乱,考风考纪差,造成不良影响等;
3.违规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未按规定标准收费等;
4.教学管理混乱,教师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教学辅导时间不能保证,教学质量低劣;
5.具有违规行为被举报并查实的、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点名整改的;
6.其他影响学校声誉、严重违规行为和责任事故。
(三)检查结果应用。对“不合格”的函授站(点),终止继续合作资格;对“予以关注”的函授站(点)列出整改清单,进行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将按不合格处理。
专项检查是我校提升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检查结果将作为商洽下一阶段合作办学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函授站(点)务必重视并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检查要求
(一)请各函授站(点)按通知要求,精心做好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提前把相关工作方案发给站点联络员,安排专人与联络员对接,确定好检查时间。
(二)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党中央、湖南省和学校有关廉洁纪律要求,确保检查工作公正公开廉洁规范。各函授站(点)不得为检查组安排与检查无关活动。
(三)检查组一是要认真核实2020年各函授站(点)自评材料真实性;二是要督查23家学院发函要求整改站点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要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函授站(点)春季教学专项检查表》和《湖南农业大学函授站(点)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专项检查表》,认真做好本次检查记录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四是要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给出中肯评价结果并列出整改清单。
(四)校本部函授教学工作参照以上要求一并检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龙辉,联系电话:0731-84618063、84618097,QQ:466536171。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表》
2.《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专项检查表》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