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工作方案

各校外教学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2〕1号)和《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校外教学点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对象

1.检查时间:2025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

2.检查对象: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已备案校外教学点及“停招”但有在籍学生的校外教学点。

二、检查组织

(一)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顺

副组长:马先锋 朱幸辉 李家福

成 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肖 芬 肖唐捷 罗 玺

郑志华 娄 敏 熊格生

(二)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工作办公室和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办,办公室主任为刘琳。各检查小组联系人负责与校外教学点的具体对接工作,小组成员及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检查内容

1.办学定位情况。检查各校外教学点的办学资质等备案材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配合学校做好校外教学点日常管理。

2.办学条件情况。检查各校外教学点是否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场所、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学设施设备、满足专业实践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基地和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辅导老师。

3.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各校外教学点的学生学费是否全额上缴学校财务账户;办学经费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代收学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的行为。

4.招生管理情况。检查各校外教学点近两年实际招生人数情况及在籍学生花名册;招生宣传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自印制招生简章,虚假宣传承诺、违规招生的行为;是否存在点外设点、层层分包、买卖生源行为。

5.教学管理情况。检查各校外教学点是否配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学习、线下面授教学、作业辅导及教材征订;是否按照要求制定考试方案,组织学生参加课程考试,规范监管考核过程;是否组织学生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教学实践、论文答辩等活动;教辅师资聘用是否按照学校管理要求执行;是否将教学、考试、招生、学籍、收费等办学全流程材料归档保存。

6.履职尽责情况。检查各校外教学点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招生宣传、教学辅导、学生教育管理、队伍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是否自觉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监督与检查评估,定期开展办学行为自查自纠。

(二)检查方式

1.检查工作以实地检查为主,全面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可采取财务核查、资料查阅、现场查看、随机察访、座谈交流、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检查。

2.对发现的工作不规范问题线索,即时反馈,督促整改;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报告学校纪检监察组。

四、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合理有序。开展检查前,各检查组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充分准备,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真实情况,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检查工作规范,不得影响被检查校外教学点正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或私自了结。各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工作。

3.做好服务保障。各组联系人及时对接各校外教学点负责人,提前把检查工作方案告知校外教学点,确定好检查时间。各组要科学安排检查时间和路线,注意交通安全。

4.强化结果运用。检查小组要据实填写《湖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分表》(附件2),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校外教学点检查工作办公室,检查结果将作为教学整改和质量提升的依据。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工作安排表

     2.湖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分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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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3-24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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