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扶困救助工作,把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即日起开始进行2016年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初审工作。
一、补助对象
我校2016年有实际生活困难的正式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
教职工困难补助的标准分别是: 400、600、800、1000、1200、1500、2000元共7个档次,其中1000元以上档次仅用于极少数特困教职工。
(一)教职工本人因身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全额自付医药费在1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
(二)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身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且无工作单位或下岗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全额自付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
(三)本年度教职工家庭因遭遇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损失重大,造成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
三、补助原则
(一)本着为学校分忧,为职工排难,坚持主动关心和客观公正原则,在学校财力物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生活确有困难,急需帮助和救济的职工给予支持;
(二)补助经费由福利费支出,各部门上报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部门总人数的5%以内(离退休处除外)。
四、补助程序
(一)本人申请,个人填写《2016年困难补助个人申请表》,并将申请递交所在部门;
(二)教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提交情况进行初审,根据教职工的困难情况集体研究签署意见,交部门工会汇总,初评后上报校工会;
(三)校工会汇总后,经主管校领导、工会、人事处、计财处、离退休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审定小组根据申请困难补助的情况专门安排会议进行讨论和决定。
五、有关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写清申请原因;
(二)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关申报条件,严格审查申请原因;
(三)《教职工2016年度困难补助个人申请表》要求上报纸制文档一份;
(四)《2016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单位汇总表》要求上报一份电子文档至173761373@qq.com
(五)报送时间: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文档请交工会办公室(教工活动中心南510),联系人:钟咏 梁洁 ,联系电话:84618015。
(六)因病致困的人员必需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如医院诊断书等)、医疗自费费用发票、有无医保赔偿和家庭成员负担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工作在放寒假前完成。
请各部门工会接通知后,要认真摸底、深入调查,重点考虑因大病、重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确实为广大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