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和成立学院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由于岗位调整原因,学院对“继续教育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及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机构及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各责任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署,扎实完成好各项工作。

今后,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的接任者自然更替,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18日


继续教育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宣传
与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家福

副组长:胡茂丰、谭晓东

成 员:盛智颖罗 玺、熊格生、刘碧琼、裴昌胜、

刘 琳、陈有春、欧中斌、刘 志、夏艳珺、

(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精神

2.院党总支书记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为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和联系科室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和监管责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宣传与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

(一)宣传与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家福、胡茂丰

副组长:谭晓东

成 员:盛智颖罗 玺、熊格生、刘碧琼、裴昌胜、刘 琳、陈有春、欧中斌、刘 志、夏艳珺、王  丹、吴立彬

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宣传与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宣传与新媒体(含网络)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为宣传与新媒体工作直接负责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和联系科室部门的宣传与新媒体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及成员的宣传与新媒体工作负直接领导、教育引导和监管责任。

2.全面加强宣传与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网络视频直播帐号、QQ公众平台、数字出版物、抖音、百度贴吧、知乎、B站、以及其他APP移动应用客户端等)、纸媒、广播、电视、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社科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社科类讲座报告实行审批制度)等宣传阵地和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新媒体平台建设遵循“先批后建”原则,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信息内容发布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各个新媒体平台设立固定管理员,学院网站管理员为裴昌胜、吴立彬;学工办微信公众号(“湘农继教院”)管理人员为黄丹,培训部微信公众号(“湘农培训”)管理人员为严晓,成教部微信公众号(“湖南农业大学成教网络教学”)的管理人员为曾龙辉,网络学习管理平台(“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学管理平台”“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习平台”“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学函授站点管理平台”)的管理人员为曾龙辉。学院成立通讯员、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

3.实施重要节点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与时俱进关注党和国家时政重要节点、重大事件、重大部署,结合学院成教、自考、培训、全日制学生管理等工作的重要节点,建立重要节点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4.通讯员、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及有关职责。

(1)学院通讯员队伍为校教工通讯员、各部门负责人、院教工通讯员(各部门1人)、学生会团总支所设各部门负责学生及学院学生网络科技中心全部人员。

(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为所有在职党员、副科级以上干部、辅导员(含班主任)及团总支学生会所设立的全体学生干部。

(3)通讯员、网络志愿者队伍职责:提供信息稿件,做好讯息和文明建设(含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情况收集、推广工作;推广工作成果,利用网页、QQ群、微信群等,积极传播学院各方面取得的成果、经验和好做法;参与网上宣传,积极参与上级开展的各项网上宣传活动;进行文明引导,正确参与网上讨论,及时抵制和制止错误言论,加强正面宣传,积极引导网上舆论。

 

继续教育学院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胡茂丰、李家福

副组长:谭晓东

   员:盛智颖、罗 玺、熊格生、刘碧琼、裴昌胜、

刘 琳、陈有春、欧中斌、刘 志、夏艳珺、

王  丹、李文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裴昌胜、李文哲。

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学校关于平安湖南、平安高校建设的有关文件和《湖南农业大学平安建设年度考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做好继续教育学院平安建设以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平安工作责任制,推进“平安高校”建设。(2)研究、制定、部署学院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方案和具体工作,结合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全日制自考生招生、新生入学、学生毕业、学员培训、课堂教学等中心工作、重大节点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监管督促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落细。(3)签订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法律法规、治安、消防、交通、生产、档案等各类平安建设教育。(4)实施总体协调和监管,推动工作落实,确保落到实处、效果明显。(5)履行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包联职责,构建负责、顺畅、高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平安建设工作信息网络(学生/学员落实到班级),做到群防群治,做好群体事件预防与维护稳定,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紧急情况即时汇报,重大问题书面报告。(6)学院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平安建设工作院领导(副书记兼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建设工作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各部门职责:按照“管部门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平安建设各项安全工作,重点落实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全面掌握部门工作安全情况。(2)实行部门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部门、办公场所、职责管理工作责任。(3)分析研判部门日常和重大工作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制定具体措施严密防范、周到落实,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重点部位实行明确责任人、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特殊时段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实验室(机房操作室)由教务办夏艳珺负责,丁君辉、向浩等为直接责任人;院办财务室由李璇负责,财务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保密室由自考部刘琳负责,相关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自考组考、成教组考送考、全日制自考生入学、学生实习实训、晚会等较多人员参加的集体活动,由相关部门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到位。(4)对部门师生员工进行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意识、防范未然。

 

 

继续教育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胡茂丰、李家福

副组长:盛智颖、罗  玺、熊格生、刘碧琼、谭晓东

 员:裴昌胜、刘 琳、陈有春、欧中斌、刘 志、

夏艳珺、王  丹、李文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裴昌胜、李文哲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院安全符合规定,

掌握消防安全情况。(2)为学院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学院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学院和各处室、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4)组织消防检查,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针对学院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要求的设施和标识。(7)学院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兼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院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胡茂丰、李家福

副组长:谭晓东

成 员:盛智颖、罗 玺、熊格生、刘碧琼、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工作小组,学生工作小组设在学生组办公室。学生工作小组成员为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院办主任、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及学生会主席(学生)。

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学风建设、日常管理和素质提升等方面工作水平。

2.重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明确职责,认真考核,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团总支、学生分会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学生工作的落实。

3.根据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需要,全面落实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积极开展适合本院学生特点的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不断推进校园文化和校、院精神文明建设。

4.认真组织本院迎新工作,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工作。

5.领导本院学生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补助评定等工作。

6.负责安排毕业生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咨询、推荐和就业统计等工作。

7.掌握了解本院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学生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8.开展遵纪守法和树立良好学风的宣传教育工作,对违纪学生进行调查、取证和教育,并提出具体处理建议意见。

9.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保密委员会

 

一、保密委员会

组 长:胡茂丰、李家福

分管负责人:罗 玺、熊格生

副组长:盛智颖、刘碧琼、谭晓东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裴昌胜、刘 琳、陈有春、欧中斌、刘 志、夏艳珺、王  丹

兼职保密员:裴昌胜、刘 琳

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保密委员会日常协调工作。

二、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实行党总支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保密工作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院长和院党总支书记为学院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湖南农业大学保密工作规定》的“各二级单位以及基层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把保密与学院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践行保密工作纪律情况列为个人述职、民主生活会的报告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3.做好各项保密事项管理,包括涉密人员管理,涉密文书、文件的保密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科学技术保密管理,外事保密管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涉密会议保密管理,涉密档案保密管理,教育考试保密管理,网络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同时坚持保密教育、检查和泄密报告制度。

 

 

继续教育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一、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胡茂丰、李家福

副组长:谭晓东、刘碧琼

成 员:盛智颖、罗 玺、熊格生、刘  志、夏艳珺、丁君辉、学工辅导员、全体班主任老师、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及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代表

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学工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学工办,学工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2.负责及时了解学风建设情况,总结学风建设经验,分析学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建议。

3.定期与学生座谈,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继续教育学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茂丰、李家福

副组长:谭晓东

成 员:盛智颖、罗 玺、熊格生、刘碧琼、裴昌胜、刘 琳、陈有春、欧中斌、刘 志、夏艳珺、王  丹、李文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学校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推进、专题活动、线索摸排、工作联动、检查督促等工作和环节。

2. 院长、党总支书记为学院“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副书记兼副院长为直接领导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和联系科室部门的扫黑除恶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及成员的相应工作负直接领导、监管责任。

 

 

 

         继续教育学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长:胡茂丰、李家福

副组长:盛智颖、罗  玺、熊格生、刘碧琼、谭晓东

(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小组

   长:谭晓东  

   员:裴昌胜、刘  志、陈有春、刘  琳、欧中斌、

夏艳珺、王  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职责

1.对学院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加强全方面宣传教育。

3.及时了解和处置部门和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发情况。

4.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落实责任。

 

 

 


  • 【作者】
  • 【时间】2020-01-10 19:19:00
  • 【信息来源】
  • 【编辑】
  • 【点击】
  •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