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的补充规定

湘农大成字2008第21号
 
 
关于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的
补充规定
 
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能力的综合性教学过程,为了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根据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原则上集中安排在第4学期(专升本)进行,自考生用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得少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时数。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考本科生不得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一、不符合毕业条件,不能毕业的学生:
1、当年注册的自考本科学生;
2、专升本中专科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生:高职专科大一、大二的学生;函授和自考未到毕业学期的专科在读生;
3、学制年限虽满,但课程考试未完成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参加课程考试,课程仍有3门未通过的学生;
二、毕业论文(设计)未经指导老师评审签署意见或经预审不合格者。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补充规定,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自考本科生参加答辩,并确定本单位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名单,经学院审批签字盖章后,于答辩前一周报成人教育处教学科。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自考本科生参加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一经核实,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无效。
 
 
                                            成人教育处
                                         2008年11月6日
  • 【作者】cjxy
  • 【时间】2008-11-07 17:12:34
  • 【信息来源】cj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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