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处文件
湘农大成字[2009]第17号
关于开展成人教育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与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成人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优秀的学风和考风,引导学生积极进取,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湘农大[2008]10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成教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表彰活动。为了搞好本年度的成教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在籍成教学生(主要在应届毕业生中评选);
2.全日制住校学习的自考助学班学生(限校本部住校自考生)。
二、评选条件
(一) 成教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关心时事政治,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虚心好学,自考生到课率100%,成教函授生到课率在90%以上;
3.按时完成各科作业;自考生已考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70分以上;成教生已考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考查课程成绩为“中等”以上;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身体素质好。
(二)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学生的各项条件;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并组织学生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能主动积极协助学院、函授站工作人员做好班务和相关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在学生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并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全校评选优秀学生的名额控制在参评学生人数的5%以内。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原则上是每个学院或函授站评选1名,学生规模超过100人以上的可评选2名。
2.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各学院、函授站评选上报学校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其名单要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征求意见,把好基层单位评选审核第一关,使评选、表彰工作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
3.各学院、函授站初评上报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分别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优秀学生呈报审批表》[详见附1]和《湖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优秀学生干部呈报审批表》[详见附表2]。
4.各学院和函授站须填写本单位的《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呈报汇总表》[详见附表3]。
5.呈报材料一式二份,各学院、函授站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学校成人教育处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
1.学校颁布表彰决定;
2.学校颁布奖励证书;
3.奖金奖励标准,由各学院、函授站自行确定,学校不作统一规定。
二ΟΟ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 成人教育 优秀学生 学生干部 评选
主 送: 方逵副校长
抄 送: 各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处 2009年11月11日 印发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