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审核毕业条件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及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凡合格课程门数不满足专业计划毕业条件(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或学分不够的,一律不得申报毕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生在2018年以后有参考记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含2018年1月点考成绩,以及实践、论文成绩),必须按照2016年版考试计划执行。
(二)对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个部分相结合的课程,须同时获得理论课和实践课合格成绩,才视为该门课程合格,计入学分。
(三)实践课、论文、证书课程、综合评价课程等合格成绩的主考学校须为“湖南农业大学”。
(四)《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专业名称和代码须按照教育部开考专业要求及《湖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新专业代码和名称(见附件1)执行。
(五)自2021年下半年起,湖南省已不再办理停考专业(见附件2)毕业审核工作,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只能转考本省目前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
二、申办流程
(一)申请方式
考生须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 https://nzkks.hneao.cn,以下简称“湖南自考服务平台”),选择“助学班-湖南农业大学”进行网上申请并核对相关信息。除个别考生需现场提交前置材料、单科合格成绩证明等原件外,考生均无需到申请单位现场申请。考生因本人遗漏申请、成绩填写错误、上传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前置学历(附件3)不符(专、本科身份信息不符)、相片不符合要求(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4)、身份信息比对未通过等原因而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延续到下一次再申请办理。
(二)考生上传材料
申请过程中考生须按规定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提前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 APP。学信网无专科及以上毕业信息,或者无专科以上(不含专科)结业信息的,本次不受理申请。学信网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身份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与本次申请本科毕业身份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变更证明材料,并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中先进行“毕业申请申诉”,申诉成功后方可以申请毕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予本人所在助学单位。(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龙陪耕老师处。)
2.考生务必按规定上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5)。考生需提前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毕业管理”栏下载,用 A4纸张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无鉴定单位公章无效)。
3.具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申请毕业前务必先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申请多个准考证号合并,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考生凡基本信息不全、错误的,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
4.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详见附件6),考生如有课程免考须在11月25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未终审通过的免考课程不予认可)。考生申请毕业时湖南自考服务平台申请毕业界面中如无免考成绩记录的,考生还需上传纸质免考确认单及免考材料的复印件。
(三)助学单位提交汇总表
考生毕业申请完成后,各助学单位须于12月21日前提交《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证申请汇总表》(附件7)电子档至自考办备查。
三、注意事项
(一)加强信息管理与审核
1.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无法在学信网查到的,须提前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
2.凡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允许修改考生身份信息,如确经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变更身份证号码或姓名者,至少使用新身份信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1门理论课程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毕业。
3.同一专业只能申请毕业一次,重复申请无效。
4.终审通过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再次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含相片、专科学历等),因身份信息比对不通过的,将取消本期毕业资格。
5.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身份信息。
(二)转籍考生毕业申请
外省转籍考生毕业申请。对于外省转籍考生(因户口迁移、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除外)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籍手续,其外省取得的专业考试课程的合格成绩与我省相同专业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且考生在本省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毕业论文等),方可申报毕业。
(三)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新专业代码和名称执行。
(四)毕业证书错误信息修改
考生在领取毕业证书时应认真核实证书上的各项内容,如发现照片、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且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应在2025年3月底前携相关材料向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统一进行更正,逾期不予办理。
(五)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
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17:00。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成功后,如审核未通过造成“退档”等情况,审定费一概不予退还,且不能作为再次参加毕业申请审核的费用抵扣。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4年12月5日至13日15:00,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主考学校对初审通过的毕业申请数据进行网上审核并解答考生相关疑问。
1.12月3日9:00至13日11:00,考生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必须选择“助学班-湖南农业大学”端口申请,如选择市州、区县端口(社会型端口)申请毕业,审核不予通过。
2.12月4日至9日15:00,助学单位进行网上初审,审核考生毕业申请数据并及时解答考生相关疑问。
3.12月5日至10日12:00,我院自考办组织校级网上审核,各助学单位提交考生前置证明材料原件。
4.12月4日至11日10:00,考生对尚未被审核(初审)的申请数据仍可修改,对审核未通过数据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若截至12月12日10:00仍未修改或12月12日12:00仍审核未通过的,则本次毕业申请终止,审定费用不退,下次按要求重新申请及缴费。
5.12月14日17:00前,上报前置材料原件到省教育考试院。
(二)第二阶段:2024年12月15至2025年1月16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审核毕业数据、数据上报教育部、打印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二),主考学校领取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并署章。
1.12月15日至1月15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
2.12月15日至31日,毕业数据处理。
3. 1月1日至8日,数据上报教育部,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工作(未通过电子注册的按“退档”处理)。
4.1月9日至15日,主考学校领取署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并发证。
5.1月16日至2月28日,向市(州)教育考试院发放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
(三)第三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上旬,自考办收集毕业生登记表(一)及思想鉴定表,并进行档案清理,完成封档后进行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助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毕业办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和毕业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本次办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资格审查
各助学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要求进行毕业资格条件审查,确保网上考生信息准确,档案材料齐全,操作流程规范,做到不漏审、错审任何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毕业手续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次的毕业申报,当次一律不予补办。
(三)及时结清费用
各助学单位应在12月3日毕业申请开网前,与我院自考办李鑫娟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31-84618093),须结清学费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毕业条件不符合。
(四)加强沟通联系
在毕业办证过程中,各助学单位要加强同我院自考办的联系与沟通,遇到各种问题及时反馈。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31-84618093,QQ:2441338008。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2024年版)
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及停止办证专业列表
3.湖南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
4.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5.《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思想品德鉴定表》(模版)
6.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
7.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证申请汇总表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03日